各学院:
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,根据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汕职院〔2023〕84号)有关规定和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,即日起启动我校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资助标准或配套经费(万元) |
1 |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| 重点:0.8 一般:0.5 |
2 |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| 5 |
3 |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| 5 |
4 | 实践教学示范基地(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、公共实训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) | 1 |
5 | 教材项目(含活页式(工作手册式)教材) | 0.6 |
具体要求见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(2026版)》(附件1)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独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,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,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。申报限制条件,具体参见各项目申报指南。
(二)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承担实质性建设工作,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建设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。
(三)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同类校级项目限1项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(含项目负责人)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。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两个项目(不含主持项目)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限1年,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,每年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1次。项目开始建设时间统一填写:2026年3月。
(四)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:承担同类项目未完成结项的;科研类课题;低水平和重复性项目;无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;以往同类校级项目未结项者;近两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撤项者;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;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;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。
三、工作安排
第一阶段:项目申报。各学院广泛宣传,认真学习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汕职院〔2023〕84号)、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(2026版)》(附件1),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、建设内容与申报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组织教师申报(行政人员归口到所在学院申报)。
第二阶段:学院推荐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项目推荐,履行项目公示程序,拟推荐立项项目名单须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,确保项目遴选推荐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学院项目的推荐,并将各类项目申请书、匿名材料、推荐项目汇总表(以上材料电子档)和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、学院推荐公示(纸质材料)报送教务处存档,材料电子档发至教务处邮箱:swzyjwc@163.com,邮件名为“XX学院2026教研申报”。项目推荐过程材料各学院存档备查。项目申报负责人请登陆科研平台按《项目线上申报指南》(附件5)提交材料。
第三阶段:学校评审。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通过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拟立项项目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,下发立项文件。
四、其它事项
(一)各学院要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主体作用,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必须先行统筹谋划、顶层设计,再开展宣传发动、项目申报、推荐与公示等过程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推荐项目,充分体现质量工程项目组织方式的改革与创新。
(二)项目负责人应仔细研读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(2026版)》,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。正文内容字体为仿宋_GB2312,字号小四,单倍行距。请各学院严格审查申报书格式,如项目申报书使用错误、填写不齐全、排版不规范、项目线上申报内容不规范等,视形式审查不通过。
(三)以上项目申报材料应以正确的社会主义价核心值观为引领,将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,同时应保证学术诚信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,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,一经发现并核实后,取消项目申报资格,并按照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处理。
(四)请各学院接到申报通知后,积极组织宣传,按时报送相关材料。校级以上专业群所在学院必须组织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、专业教学资源库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、实践教学示范基地、教材项目等类别项目。
(五)在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已立项的项目,需提交立项通知文件、申报书PDF档,并填写汇总表,在本通知截止时间前登记备案,按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管理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与教务处罗老师联系。
附件: 1.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(2026版)
2.项目申报书
3.项目申报汇总表
4.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相关文件
5.项目线上申报指南
教务处
2026年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