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教学基本建设及教学改革的管理。
1.制订实施学院教学与教研教改有关规章制度。
2.组织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制(修)订工作,组织专业、课程数据库建设。
3.负责组织新专业的论证、审核、申报,审核新开课程。
4.制订教学工作(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研教改)规划,指导、协调各系部开展专业、课程和教材建设。
5.组织审定自编教材(讲义、指导书)。
6.负责教改课题、试点专业和精品课程管理工作。
7.负责教学成果立项审核、培育、鉴定与申报工作。
8.负责组织校内外教研教改工作交流,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。
9.编印《教学工作简报》。
10.配合质量管理科实施专业建设评价、课程建设评价、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、教师教学工作考核、教风学风评价活动。
11.配合质量管理科开展系(部)教学管理工作评价。
12.配合教务科开展教学巡查和期初、期中、期末教学检查工作。
13.协助人事部门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开展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工作。
14.负责整理归档教学科工作资料。
1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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